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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一起为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问题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19年11月10日08时30分  作者:佚名  来源:本站原创  编辑:管理员  阅读次数:113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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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正风肃纪,强化警示教育,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为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:

白水镇水利管理站原副站长、征地拆迁办原主任杨荣平为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的问题。20181月,在白水镇土地征用过程中,杨荣平与涉嫌恶势力的犯罪成员,合伙商量后套取征地款私分占有;杨荣平为恶势力成员套取征地补偿款提供帮助,并谋取经济利益。其行为属于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因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,201949日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杨荣平开除公职的处分。2019819日,杨荣平因犯贪污罪、滥用职权罪被泸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

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本应在岗位上尽心尽力、履职尽责,但杨荣平却丧失了理想信念,背离了初心使命,无视党纪国法,与恶势力成员合作敛财,为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,包庇、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,侵害了群众利益,必须严肃处理、坚决打击。

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,切实引以为戒,警钟长鸣,严守党纪国法,坚守为民宗旨,忠实履职尽责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,主动作为,认真履职,补齐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,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。

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为契机,不断提高政治站位、深化思想认识,深入贯彻落实“两个一律”、“一案三查”,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“关系网”、“保护伞”不放,紧盯专项斗争中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不放,深入推进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、失职失责,甚至包庇纵容、充当“保护伞”问题的专项整治,坚决除恶务尽,不断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。

 

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

2019118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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